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署會銜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00年7月6日以署授食字第1001100780號、經工字第10004604010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要旨
「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署會銜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00年7月6日以署授食字第1001100780號、經工字第10004604010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內文
行政院衛生署、經濟部 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7月6日發文字號:署授食字第1001100780號、經工字第10004604010號修正「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部分條文。
附修正「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部分條文主旨:「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署會銜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00年7月6日以署授食字第1001100780號、經工字第10004604010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