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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所報「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 帳戶)約定條款範本(非專業投資人適用)」第6條修正草案一案,同意照辦。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發文日期 111 年 01 月 14 日

要旨

所報「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 帳戶)約定條款範本(非專業投資人適用)」第6條修正草案一案,同意照辦。

主旨

所報「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 帳戶)約定條款範本(非專業投資人適用)」第6條修正草案一案,同意照辦。

法規內容

主 旨:所報「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 帳戶)約定條款範本(非專業投資人適用)」第 6 條修正草案一案,同意照辦。

說 明:復貴會 110 年 11 月 30 日中託查字第 1100002398 號函。

正 本: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雷○達先生)副 本:本會銀行局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所報「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 帳戶)約定條款範本(非專業投資人適用)」第6條修正草案一案,同意照辦。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於民國 111 年 01 月 14 日發布,要旨:所報「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 帳戶)約定條款範本(非專業投資…,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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