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09
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五款之解釋令

會議日期 109 年 06 月 20 日

要旨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五款之解釋令

主旨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五款之解釋令

法規內容

一、電子票證特約機構受政府委託代收紙本振興三倍券款項,屬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五款規定所稱之「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款項」。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

​​​​​​​ 編註: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2 年 4 月 25 日金管銀票字第 11202711472 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三條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