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信託業務發展策略藍圖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1130274272 號函訂定全文 3 點
法規內容
壹、前言自民國 89 年制定公布信託業法以來,在全體信託業者共同努力下,信託財產總規模由 89 年的新臺幣(以下同)4,560 億元,大幅成長至 113 年 9 月底的 17.83 兆元,信託機制已成為國人重要的財產管理制度。
信託業務蓬勃發展的同時,我國社會也面臨人口結構快速老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採行相關因應措施,自 104 年度起,將鼓勵信託業者發展安養信託業務納為重要推動政策之一,截至113 年 9 月底,已經有 28 家信託業者提供安養信託商品、累計受益人人數 179,786 人、累計信託財產本金 1,288 億元,較 104年底之 19 家、863 人及 42 億元,顯著成長,信託業肩負社會責任,已逐步發展因應高齡社會所需的多元信託商品,民眾利用信託規劃照護自己、照顧遺族的觀念日益普及。
另一方面,為引導信託業因應社會經濟發展情形,提供為客戶量身訂做之全方位信託服務,金管會自 109 年 9 月起推動「信託 2.0計畫」,四年多來,在銀行組織調整、信託法規與政策鬆綁、人才深耕培育及信託商品創新方面已有相當成果,為我國信託業務順應高齡化潮流的長期發展方向奠定良好基礎。
信託運作極富彈性,依信託目的不同,可以達成財產管理、經濟安全、事務處理、社會公益等功能,觀察目前整體信託業務發展,仍存在偏重理財信託的現象,安養信託等滿足民眾實際需要的商品,亦須持續開發及推廣。因應我國將於 114 年邁入超高齡社會,以及社會經濟環境快速變遷,信託業須持續關注社會脈動及所帶來的影響,思考如何因應並提前訂定未來發展策略,以營造信託業與社會大眾互利雙贏的環境,爰訂定本藍圖,提供我國信託業長期經營之業務方針,並持續鼓勵信託業充實信託服務功能,滿足社會多元發展需求,期能實現創新、普惠、永續的目標。
貳、「信託業務發展策略藍圖」架構以「營造信託業與社會大眾互利雙贏的環境」為核心價值,規劃如下:
一、三項目標:
(一)創新:
推動信託業在產品設計、業務流程和風險管理等方面,持續創新與升級,並結合現代科技,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數位技術,促進營運效率,具備靈活應變市場環境快速變化之能力。
(二)普惠:
因應不同族群客戶需要,發展多元信託商品及專業管理服務,並宣導信託觀念,強化國人金融素養及善用信託制度,以提升信託普及率及增進生活品質。
(三)永續:
信託業務發展結合整體永續發展策略,整合資源並透過跨業結盟合作,提供綠色信託等永續轉型之金融商品或服務,並持續精進高齡金融友善服務,善盡社會責任,永續發展。
二、六項策略
(一)創新信託服務,培養管理全球資產之能力。
(二)運用數位技術,強化信託服務功能及提升營運效率。
(三)培育具跨領域及整體規劃能力之信託人才,並普及信託觀念宣導。
(四)整合資源及深化跨業結盟,追求永續發展。
(五)開發多元普惠之信託商品並精進友善服務,滿足超高齡社會需求。
(六)辦理評鑑獎勵績效優良之信託業與有功人員。
三、執行方式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推動,並辦理評鑑獎勵績效優良之業者與有功人員,以提供適當誘因鼓勵信託業配合辦理。將視信託業執行成效及社會經濟發展情形,滾動檢討藍圖內容及評鑑獎勵機制。
參、信託業務發展策略
一、創新信託服務,培養管理全球資產之能力
(一)整合型信託:鼓勵發展整合型信託商品,依據客戶不同需求之目的,將存款、有價證券、不動產、保險金等不同型態之資產或不同功能之服務,放進同一信託契約,於單一信託中實現整合效能,提供完整的服務。
(二)模組化契約:提供民眾更多元、更具彈性的簽約方式,透過模組化契約滿足民眾多元化需求。
(三)裁量權信託:發展受託人就信託財產具運用決定權之信託業務,以滿足民眾對專業之需求,或於外在情勢變更而委託人無法自行指示或變更契約時,由受託人善盡忠實義務代為裁量。
(四)家族信託:推展家族信託並結合家族辦公室相關服務功能,透過信託規畫,協助客戶有效管理資產及家族傳承。
(五)跨境資產管理:鼓勵業界交流與國際合作,深入瞭解不同國家的經濟狀況、政策變化、法令規範,培養管理境外資產之能力。
二、運用數位技術,強化信託服務功能及提升營運效率
(一)透過大數據分析應用與結合智能化數位服務,提供客戶數位化信託服務,並設計友善介面,提升客戶使用便利性;運用數位技術與平臺提升信託帳戶支付交易功能,簡化信託財產給付相關費用之流程。
(二)應用數位技術處理訊息、分析數據及發掘問題,提升內部管理效率,並調整前、後臺的營運模式與產品設計,連結跨金融及跨產業等多元化通路,落實以客戶為核心及跨部門整合的思維。
三、培育具跨領域及整體規劃能力之信託人才,並普及信託觀念宣導
(一)建立專業團隊及提供專業訓練課程,培養具管理全球資產能力,及完整撰擬客戶信託規劃書能力之人才。
(二)持續推動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如「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及「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等,並推動進階與回訓計畫。
(三)持續培養信託服務種子人員及分行信託專員,協助分行向民眾推廣信託觀念或規劃信託服務能力。
(四)持續推動「信託校園扎根計畫」,強化各級學校間產學合作,培養學生對信託之認知,逐步建立信託服務產業所需人才。
(五)由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下稱信託公會)協助辦理信託監察人之培訓課程,培養社福團體具備擔任信託監察人之能力。
(六)持續宣導信託觀念,加強民眾對信託制度之認識,以善用信託制度,強化財產安全保障。
四、整合資源及深化跨業結盟,追求永續發展
(一)持續提升信託部門職能及調整組織架構,發展以信託為商品整合平臺,整合跨部門資源,並透過跨業合作與異業結盟結合跨產業資源,發展多元創新的客製化信託服務。
(二)持續充實信託公會「信託業跨產業結盟合作業者資料庫」,並擴展信託業跨業結盟及創新結盟商業模式,完善信託結盟產業生態鏈。
(三)研發以永續發展為基礎,以友善環境為目標而創建的綠色信託商品及服務,同時滿足環境保護與業務發展。
五、開發多元普惠之信託商品並精進友善服務,滿足超高齡社會需求
(一)協助企業規劃員工福利及獎酬信託,發展客製化之退休商品,並推動退休信託帳戶可攜整合方案,及以信託帳戶管理高齡者各類退休金所得與各類退休資產,協助民眾提早準備退休金,以確保退休資產安全及因應高齡長壽風險。
(二)透過風險評估工具協助客戶瞭解高齡、失智風險,並參考評估結果,依不同族群之財產管理需求,設計適合之安養信託商品與宣導內容,使高齡者在不同狀態均能得到信託服務之支援。
(三)持續推展及精進高齡者及失智者友善服務。
六、辦理評鑑獎勵績效優良之信託業與有功人員
(一)由信託公會就信託業務成果辦理評鑑,對於績效優良之信託機構,由金管會提供獎勵,登載於金管會全球資訊網,並函請各績優業者對有功人員予以敘獎。
(二)評鑑內容應質量並重,依信託業對客戶服務之完整性、信託資源之整合及提升、技術及服務之創新性等面向進行評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