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所報「信託業建立非專業投資人商品適合度規章應遵循事項」第6條之2修正草案一案,同意照辦。
要旨
所報「信託業建立非專業投資人商品適合度規章應遵循事項」第6條之2修正草案一案,同意照辦。
主旨
所報「信託業建立非專業投資人商品適合度規章應遵循事項」第6條之2修正草案一案,同意照辦。
法規內容
主 旨:所報「信託業建立非專業投資人商品適合度規章應遵循事項」第 6 條之2 修正草案一案,同意照辦。
說 明:復貴會 114 年 7 月 17 日中託業字第 1140001388 號函。
正 本: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邱○琴女士)副 本: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本會檢查局、證券期貨局、銀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