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修正之「金融控股公司或銀行業選任獨立董事」問答集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要旨
檢送修正之「金融控股公司或銀行業選任獨立董事」問答集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主旨
檢送修正之「金融控股公司或銀行業選任獨立董事」問答集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法規內容
主 旨:檢送修正之「金融控股公司或銀行業選任獨立董事」問答集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正 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雷○達先生)、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魏○林先生)副 本: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本會資訊服務處、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銀行局(均含附件)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08 年 12 月 24 日金管銀控字第 10802742451 號函,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