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2則令釋
要旨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2則令釋
主旨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2則令釋
法規內容
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八月十日金管銀(二)字第○九三八○一一四一七號令及九十三年十一月五日金管銀(二)字第○九三○○三二九九五號令(清單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編註:1.依本筆資料,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93 年 8 月10 日金管銀(二)字第 0938011417 號令,廢止。
2.依本筆資料,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93 年 11 月 5日金管銀(二)字第 0930032995 號令,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