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11月9日金管銀(六)字第0946000937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要旨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11月9日金管銀(六)字第0946000937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旨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11月9日金管銀(六)字第0946000937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法規內容
主 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4 年 11 月 9 日金管銀(六)字第 0946000937 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本會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銀行局(資訊室)(銀行局公告欄)副 本: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本會法律事務處、檢查局、銀行局(均含附件)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94 年 11 月 9 日金管銀(六)字第 0946000937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