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進修機構審核辦法第 3 條規定 之相關格式
要旨
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進修機構審核辦法第 3 條規定 之相關格式
主旨
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進修機構審核辦法第 3 條規定 之相關格式
法規內容
依據「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九條,及「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進修機構審核辦法」第三條規定訂定相關格式如附件。
正 本:貼本會公告欄、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副 本: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本會銀行局、本會保險局、本會檢查局、本會法律事務處(均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