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六月十日台財證二字第0九一000三三七六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要旨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六月十日台財證二字第0九一000三三七六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旨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六月十日台財證二字第0九一000三三七六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法規內容
主 旨: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六月十日台財證二字第0九一000三三七六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證券期貨局公告欄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子女士)(均含附件)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1 年 6 月 10 日台財證二字第 0910003376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