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95
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配合證券市場發展需要,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會議日期 114 年 04 月 07 日

要旨

為配合證券市場發展需要,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主旨

為配合證券市場發展需要,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法規內容

主 旨:為配合證券市場發展需要,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 明:一、為維持證券交易市場之秩序及穩定,自 114 年 4 月 7 日起,投資人經授信機構同意,得以具有市場流動性且能被客觀合理評估價值之其他擔保品,補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差額。

二、上開措施請轉知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各證券商配合辦理。

正 本: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先生)、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代表人簡○○先生)副 本: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先生)、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龔○○先生)、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先生)、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女士)、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女士)、檢查局編 註: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4 年 12 月 24 日金管證投字第 11401522731 號函,自民國 115 年 3 月 30 日起停止適用措施。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為配合證券市場發展需要,請依說…」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