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59
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40條規定之令

會議日期 114 年 12 月 26 日

要旨

有關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40條規定之令

主旨

有關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40條規定之令

法規內容

一、依據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四十條規定,訂定期貨商財務報告之表格名稱及書表格式如附件。

二、期貨商財務報告除應依本規定格式揭露資訊外,並應依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辦理。

三、本令自即日生效;本會一百十四年二月十日金管證券字第一一四○三八○三二六六號令,自即日廢止。

編註: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4 年 2 月 10 日金管證券字第 11403803266 號令,自即日廢止。

2.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5 年 4 月 29 日金管證期字第 11503810024 號令,除格式一之一至格式二、格式四、格式十一之四至格式十一之六自一百十七會計年度廢止外,自即日廢止。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有關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4…」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