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證券商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之令
要旨
有關證券商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之令
主旨
有關證券商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之令
法規內容
一、訂定「證券商年度(半年度)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證券商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如附件。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並自證券商申報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財務報告開始適用;本會一百十三年三月六日金管證券字第一一三○三八○九九○號令,自即日廢止。
編註: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3 年 3 月 6 日金管證券字第 1130380990 號令,自即日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