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得經營固定收益證券募集發行、參加人間或參加人 與客戶間議價買賣及本息兌償之相關款項收付業務
要旨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得經營固定收益證券募集發行、參加人間或參加人 與客戶間議價買賣及本息兌償之相關款項收付業務
主旨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得經營固定收益證券募集發行、參加人間或參加人 與客戶間議價買賣及本息兌償之相關款項收付業務
法規內容
依據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五條第六款規定,核准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得經營固定收益證券募集發行、參加人間或參加人與客戶間議價買賣及本息兌償之相關款項收付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