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貴公會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注意事項範本」乙案,准予備查,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要旨
有關貴公會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注意事項範本」乙案,准予備查,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主旨
有關貴公會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注意事項範本」乙案,准予備查,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法規內容
說明:一、復貴公會 104 年 7 月 30 日中信顧字第 1040600158 號函。
二、請將所報範本轉知所屬會員參照辦理,並請所屬會員配合本會 104 年 4 月27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40012690 號函說明二、(一)所訂時程,於 105 年 1月 31 日前完成其注意事項之修正。
三、另為確保所屬會員依本會上開 104 年 4 月 27 日函文所訂時程確實執行,請貴公會依附表 1 格式請所屬會員自 104 年 9 月起每兩個月填報截至上月底之執行進度,並請貴公會於同月 15 日前依附表 2 格式彙整後,以電子郵件報送本會證券期貨局。
正 本: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