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財政部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九四五三七號函、八十八年十二月一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O四四五五號函、八十八年十二月一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O四四五六號函及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八年八月十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五二八二四號函、八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七三七二四號函、八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三四四四五號函等,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要旨
財政部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九四五三七號函、八十八年十二月一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O四四五五號函、八十八年十二月一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O四四五六號函及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八年八月十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五二八二四號函、八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七三七二四號函、八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三四四四五號函等,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旨
財政部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九四五三七號函、八十八年十二月一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O四四五五號函、八十八年十二月一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O四四五六號函及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八年八月十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五二八二四號函、八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七三七二四號函、八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三四四四五號函等,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法規內容
主 旨:財政部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九四五三七號函、八十八年十二月一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O四四五五號函、八十八年十二月一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O四四五六號函及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八年八月十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五二八二四號函、八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七三七二四號函、八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三四四四五號函、八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八八)台財證(四)字第九八六七一號函、八十九年九月六日(八九)台財證(四)字第六二六五三號函、八十九年十月十六日(八九)台財證(四)字第七三四三二號函、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八日(八九)台財證(四)字第八八二七O號函、九十年一月十九日(九O)台財證(四)字第一OOO一六號函、九十年三月十六日(九O)台財證(四)字第OOO六八一號函、九十年四月十一日(九O)台財證
(四)字第OO八七九號函、九十年七月九日(九O)台財證(四)字第OO二五四六號函、九十年七月九日(九O)台財證(四)字第OO二五四九號函、九十年七月十一日(九O)台財證(四)字第OO二六八一號函、九十年八月二十七日(九O)台財證(四)字第一三四六二九號函、九十年九月二十五日(九O)台財證(四)字第OO五一O九號函、九十年十一月一日(九O)台財證(四)字第一六一O四八號函、九十年十一月六日(九O)台財證(四)字第OO五九六三號函、九十年十一月十六日(九O)台財證(四)字第OO六一二五號公告、九十年十一月十九日(九O)台財證(四)字第OO六一四一號公告、九十一年一月八日(九O)台財證(四)字第OOO一一六號函、九十一年五月七日(九一)台財證(四)字第一O六五四八號函、九十一年五月三十一日(九一)台財證(四)字第OO三二六四號函、九十一年六月十三日台財證四字第O九一OOO三四四七號函、九十一年六月十三日台財證四字第O九一O一一九一二八號公告、九十一年七月十六日台財證四字第O九一O一三一三O一號函、九十一年七月十八日台財證四字第O九一OOO三九五六號函、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台財證四字第O九一OOO五九O一號函、九十二年三月十八日台財證四字第O九二O一O四O九八號函、九十二年四月十六日台財證四字第O九二O一一一O三八號函、九十二年四月十七日台財證四字第O九二O一一三OO八號函、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台財證四字第O九二O一一五一二三號函、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台財證四字第O九二OOO一八二九號函、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台財證四字第O九二O一O一二二O號函、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台財證四字第O九二O一O八一六五號函、九十二年五月八日台財證四字第O九二OOO一九八七號函、九十二年六月十日台財證四字第O九二O一二三五O九號函、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台財證四字第O九二O一二七七二四號函、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台財證四字第O九二O一二七七七二號函、九十二年七月一日台財證四字第O九二OOO二七一七號函、九十二年八月四日台財證四字第O九二OOO三一六八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證券期貨局公告欄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子女士)、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88 年 11 月 23 日(88)台財證(四)字第 94537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2.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88 年 12 月 1 日(88)台財證(四)字第 04455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3.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88 年 12 月 1 日(88)台財證(四)字第 04456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4.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88 年 8 月 10 日(88)台財證(四)字第 52824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5.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88 年 8 月 25 日(88)台財證(四)字第 73724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6.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88 年 8 月 31 日(88)台財證(四)字第 34445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7.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88 年 11 月 11 日(88)台財證(四)字第 98671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8.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89 年 9 月 6 日(89)台財證(四)字第 62653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9.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89 年 10 月 16 日(89)台財證(四)字第 73432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10.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89 年 12 月 18日(89)台財證(四)字第 88270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11.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0 年 1 月 19日(90)台財證(四)字第 100016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12.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0 年 3 月 16日(90)台財證(四)字第 000681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13.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0 年 4 月 11日(90)台財證(四)字第 00879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14.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0 年 7 月 9日(90)台財證(四)字第 002546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15.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0 年 7 月 9日(90)台財證(四)字第 002549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16.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0 年 7 月 11日(90)台財證(四)字第 002681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17.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0 年 8 月 27日(90)台財證(四)字第 134629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18.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0 年 9 月 25日(90)台財證(四)字第 005109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19.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0 年 11 月 1日(90)台財證(四)字第 161048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20.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0 年 11 月 6日(90)台財證(四)字第 005963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21.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0 年 11 月 16日(90)台財證(四)字第 006125 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22.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0 年 11 月 19日(90)台財證(四)字第 006141 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23.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1 年 1 月 8日(90)台財證(四)字第 000116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24.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1 年 5 月 7日(91)台財證(四)字第 106548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25.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1 年 5 月 31日(91)台財證(四)字第 003264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26.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1 年 6 月 13日台財證四字第 0910003447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27.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1 年 6 月 13日台財證四字第 0910119128 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28.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1 年 7 月 16日台財證四字第 0910131301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29.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1 年 7 月 18日台財證四字第 0910003956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30.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1 年 11 月 25日台財證四字第 0910005901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31.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2 年 3 月 18日台財證四字第 0920104098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32.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2 年 4 月 16日台財證四字第 0920111038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33.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2 年 4 月 17日台財證四字第 0920113008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34.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2 年 4 月 29日台財證四字第 0920115123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35.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2 年 4 月 30日台財證四字第 0920001829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36.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2 年 4 月 30日台財證四字第 0920101220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37.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2 年 4 月 30日台財證四字第 0920108165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38.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2 年 5 月 8日台財證四字第 0920001987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39.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2 年 6 月 10日台財證四字第 0920123509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40.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2 年 6 月 25日台財證四字第 0920127724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41.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2 年 6 月 26日台財證四字第 0920127772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42.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2 年 7 月 1日台財證四字第 0920002717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43. 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2 年 8 月 4日台財證四字第 0920003168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