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5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證券金融事業私募有價證券應辦理事項之令

會議日期 112 年 10 月 24 日

要旨

有關證券金融事業私募有價證券應辦理事項之令

主旨

有關證券金融事業私募有價證券應辦理事項之令

法規內容

一、股票公開發行之證券金融事業得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私募股票、普通公司債及員工認股權憑證。

二、證券金融事業私募股票、普通公司債及員工認股權憑證者,應依本會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三日金管證發字第一○八○三六一一八八號令辦理;其私募股票程序應符合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第六十二條規定;至私募員工認股權憑證者,應俟員工行使認股權取得股票時,再依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第六十二條規定申請變更公司章程之資本額。

三、本令自即日生效;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台財證四字第○九一○○○三五八○號函,依本會一百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金管證投字第一一二○三八四七五五一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有關證券金融事業私募有價證券應…」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