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止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2年12月4日台財證四字第0920004902號令
要旨
廢止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2年12月4日台財證四字第0920004902號令
主旨
廢止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2年12月4日台財證四字第0920004902號令
法規內容
廢止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四日台財證四字第○九二○○○四九○二號令(清單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編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 92 年 12 月 4 日台財證四字第 0920004902 號令,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