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告期貨商得受託從事國外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
要旨
公告期貨商得受託從事國外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
主旨
公告期貨商得受託從事國外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
法規內容
主 旨:公告期貨商得受託從事國外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
依 據:期貨交易法第 5 條。
公告事項:一、公告荷蘭洲際能源衍生性商品交易所(ICE Endex Markets B.V.;
ICE Endex )及其能源類(Energy)契約為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
二、更新後期貨商得受託從事國外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詳如附件。上開期貨商受託從事國外期貨交易應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之期貨交易契約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