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告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之「臺灣半導體 30 指數期貨契約」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航運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為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契約。
要旨
公告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之「臺灣半導體 30 指數期貨契約」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航運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為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契約。
主旨
公告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之「臺灣半導體 30 指數期貨契約」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航運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為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契約。
法規內容
主 旨:公告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之「臺灣半導體 30 指數期貨契約」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航運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為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契約。
依 據:期貨交易法第 5 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