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請領會計師證書與申請執業登記規則」第8條規定之令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文日期 114 年 08 月 21 日

要旨

有關「請領會計師證書與申請執業登記規則」第8條規定之令

主旨

有關「請領會計師證書與申請執業登記規則」第8條規定之令

法規內容

一、依據「請領會計師證書與申請執業登記規則」第八條規定,訂定相關申請書表格式如附件。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本會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金管證審字第一一二○三八六○三六四號令,自即日廢止。

編註: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金管證審字第 11203860364 號令,自即日廢止。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有關「請領會計師證書與申請執業登記規則」第8條規定之令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於民國 114 年 08 月 21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