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提供民眾簡易、實惠之保險商品,增進民眾基本保險保障,修正「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商品險種及規格相關規範」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發文日期 111 年 08 月 04 日

要旨

為提供民眾簡易、實惠之保險商品,增進民眾基本保險保障,修正「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商品險種及規格相關規範」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主旨

為提供民眾簡易、實惠之保險商品,增進民眾基本保險保障,修正「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商品險種及規格相關規範」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法規內容

主 旨:為提供民眾簡易、實惠之保險商品,增進民眾基本保險保障,修正「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商品險種及規格相關規範」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說 明:一、本規範所稱「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 7 點第 1 項第 14 款以及本會 110 年 5 月 21 日金管保財字第 11004916821 號令所稱「主管機關指定平台」,係指由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建置之「退休準備平台」保險專區之「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

二、「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設置保險公司專屬網頁之連結(單一入口),民眾於「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點選商品險種、保險公司後將可連結至特定保險公司保障型保險商品之專屬網頁,並於該公司專屬網頁完成網路投保。惟符合本規範所定險種及規格之保險商品,始可於保險公司專屬網頁上架銷售。

三、本會 110 年 5 月 18 日金管保壽字第 1100491421 號函停止適用。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副 本: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桂○農先生)、本會檢查局、保險局(均含附件)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0 年 5 月 18 日金管保壽字第 1100491421 號函停止適用。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為提供民眾簡易、實惠之保險商品,增進民眾基本保險保障,修正「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商品險種及規格相關規範」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於民國 111 年 08 月 04 日發布,要旨:為提供民眾簡易、實惠之保險商品,增進民眾基本保險保障,修正「…,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