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保險代理人辦理汽車保險調查表一份,請轉知所屬車商保險代理通路(下稱「車商保代」)會員公司自 109 年 6 月 1 日起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要旨
檢送保險代理人辦理汽車保險調查表一份,請轉知所屬車商保險代理通路(下稱「車商保代」)會員公司自 109 年 6 月 1 日起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主旨
檢送保險代理人辦理汽車保險調查表一份,請轉知所屬車商保險代理通路(下稱「車商保代」)會員公司自 109 年 6 月 1 日起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法規內容
主 旨:檢送保險代理人辦理汽車保險調查表一份,請轉知所屬車商保險代理通路(下稱「車商保代」)會員公司自 109 年 6 月 1 日起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 明:一、民眾透過車商保代業務員投保汽車保險,於首年投保或變更投保之保險公司時,應填寫旨揭調查表。
二、旨揭調查表應列示車商保代全部往來辦理汽車保險之保險公司名稱,以供民眾自行勾選欲投保之保險公司。
正 本: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鐘○豪先生)副 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李○季先生)、本會保險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