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規範保險公司不得逾限給付佣金
要旨
規範保險公司不得逾限給付佣金
主旨
規範保險公司不得逾限給付佣金
法規內容
廢止財政部六十年六月二日台財錢字第一四五四二號令、六十年六月十一日台財錢字第一四八三二號令及六十年七月三日台財錢字第一五五七九號令,並自即日生效。
編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60 年 6 月 2 日台財錢字第 14542 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2.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60 年 6 月 11 日台財錢字第 14832 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3.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60 年 7 月 3 日台財錢字第 15579 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