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第九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監理報表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發文日期 110 年 02 月 20 日

要旨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第九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監理報表

主旨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第九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監理報表

法規內容

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第九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監理報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第九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監理報表」編註: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07 年 1 月 31 日金管保產字第 10704520911 號令,修正。

2.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1 年 11 月 25 日金管保產字第 11104520206 號令,修正,並自 111.11.30 生效。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第九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監理報表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於民國 110 年 02 月 20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