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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維護保戶權益,請轉知各會員公司於辦理手術保險金之協議給付時,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要求保戶簽立同意未來施行相同手術不再給付之同意書,以杜爭議,請查照。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發文日期 101 年 06 月 05 日

要旨

為維護保戶權益,請轉知各會員公司於辦理手術保險金之協議給付時,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要求保戶簽立同意未來施行相同手術不再給付之同意書,以杜爭議,請查照。

主旨

為維護保戶權益,請轉知各會員公司於辦理手術保險金之協議給付時,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要求保戶簽立同意未來施行相同手術不再給付之同意書,以杜爭議,請查照。

法規內容

說明:依據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實支實付型)第七條約定:「被保險人所接受的手術,若不在附表『手術名稱及費用表』所載項目內時,由本公司與被保險人協議比照該表內程度相當的手術項目給付比率,核算給付金額」。保險公司辦理前述手術協議給付,如有違反公平原則要求保戶簽立同意未來施行相同手術不再給付之同意書,則恐涉有免除或減輕保險人依保險法應負義務之顯失公平情事,依保險法第 54 條之 1 規定,保險公司仍應依約定承擔給付義務,爰請轉知各會員公司不得有違反公平原則要求保戶簽立是類同意書之情事,以維保戶權益。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為維護保戶權益,請轉知各會員公司於辦理手術保險金之協議給付時,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要求保戶簽立同意未來施行相同手術不再給付之同意書,以杜爭議,請查照。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於民國 101 年 06 月 05 日發布,要旨:為維護保戶權益,請轉知各會員公司於辦理手術保險金之協議給付時…,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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