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所報配合本會 108 年 12 月 24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0804960951 號令修正發布「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十五點之三、第一八四點、第二一三點之一及附件二、附表一、附表五、附表六之實務處理作業方式問題與擬答建議一案,洽悉,並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要旨
所報配合本會 108 年 12 月 24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0804960951 號令修正發布「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十五點之三、第一八四點、第二一三點之一及附件二、附表一、附表五、附表六之實務處理作業方式問題與擬答建議一案,洽悉,並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主旨
所報配合本會 108 年 12 月 24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0804960951 號令修正發布「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十五點之三、第一八四點、第二一三點之一及附件二、附表一、附表五、附表六之實務處理作業方式問題與擬答建議一案,洽悉,並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法規內容
主 旨:所報配合本會 108 年 12 月 24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0804960951 號令修正發布「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十五點之三、第一八四點、第二一三點之一及附件二、附表一、附表五、附表六之實務處理作業方式問題與擬答建議一案,洽悉,並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 明:復貴會 109 年 3 月 19 日、109 年 4 月 9 日壽會貴字第 1090301754 、1090402182 號函。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副 本:本會檢查局、保險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