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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所報「投資型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 23 條建議修正條文及配套措施一案,實施日期修正為 110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後同意照辦,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辦理。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發文日期 109 年 09 月 24 日

要旨

所報「投資型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 23 條建議修正條文及配套措施一案,實施日期修正為 110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後同意照辦,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辦理。

主旨

所報「投資型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 23 條建議修正條文及配套措施一案,實施日期修正為 110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後同意照辦,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辦理。

法規內容

主 旨:所報「投資型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 23 條建議修正條文及配套措施一案,實施日期修正為 110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後同意照辦,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辦理。

說 明:依據本會保險局案陳貴公會 109 年 2 月 24 日、4 月 10 日、7 月 1日、9 月 3 日壽會貴字第 1090201130、1090402241、1090704290 、1090906071 號函及 109 年 9 月 22 日電子郵件辦理。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副 本: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桂○農先生)、本會檢查局、保險局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所報「投資型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 23 條建議修正條文及配套措施一案,實施日期修正為 110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後同意照辦,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辦理。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於民國 109 年 09 月 24 日發布,要旨:所報「投資型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 23 條建議修正條文及配…,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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