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65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核釋「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之董(理)事、監察人(監事)得由保險業人員兼任原則 」

會議日期 110 年 06 月 11 日

要旨

核釋「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之董(理)事、監察人(監事)得由保險業人員兼任原則 」

主旨

核釋「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之董(理)事、監察人(監事)得由保險業人員兼任原則 」

法規內容

釋示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之董(理)事、監察人(監事)得由保險業人員兼任原則如下:

一、依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六條第一項第十款但書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六條第一項第十款但書規定,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與保險業間因投資關係,且無董事長、總經理互相兼任情事,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之董(理)事、監察人(監事)得由保險業人員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兼任。

二、本令所稱投資關係如下:

(一)保險業直接投資該保險經紀人公司或保險代理人公司。

(二)保險業所屬控制公司或該控制公司之從屬公司投資該保險經紀人公司或保險代理人公司。

三、本令自即日生效。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核釋「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