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保險業對於拒絕理賠案件之處理方式應遵循之原則
要旨
有關保險業對於拒絕理賠案件之處理方式應遵循之原則
主旨
有關保險業對於拒絕理賠案件之處理方式應遵循之原則
法規內容
主 旨:保險業對於拒賠之案件,應以書面述明拒賠之理由、依據之契約條款及相 關法規等,俾提供消費者瞭解,以杜爭議,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辦理。說 明:依據本會保險局案陳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99 年 7 月 5 日消總 企字第 09900001141 號函辦理。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副 本: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有限責任台灣區漁船產物保險合作 社、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