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財政部88年3月8日台保司(二)字第881785714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要旨
財政部88年3月8日台保司(二)字第881785714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主旨
財政部88年3月8日台保司(二)字第881785714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法規內容
主 旨:財政部 88 年 3 月 8 日台保司(二)字第 881785714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正 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李○季先生)副 本: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桂○農先生)、本會保險局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88 年 3 月 8 日台保司(二)字第 881785714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