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指定「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土地抵押貸款及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及「保險業辦理放款其徵信、核貸、覆審等作業規範」為「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10 款規定之項目,自即日生效
要旨
指定「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土地抵押貸款及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及「保險業辦理放款其徵信、核貸、覆審等作業規範」為「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10 款規定之項目,自即日生效
主旨
指定「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土地抵押貸款及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及「保險業辦理放款其徵信、核貸、覆審等作業規範」為「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10 款規定之項目,自即日生效
法規內容
一、指定「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土地抵押貸款及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 務規定」及「保險業辦理放款其徵信、核貸、覆審等作業規範」為保 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之項目。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