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撥用計畫用途興建完成建物,為配合政策需要委託民間經營,應報經主管機關審核,並徵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辦理
要旨
依撥用計畫用途興建完成建物,為配合政策需要委託民間經營,應報經主管機關審核,並徵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辦理
要旨
依撥用計畫用途興建完成建物,為配合政策需要委託民間經營,應報經主管機關審核,並徵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辦理
內容
撥用國有土地後,土地管理機關依原訂計畫用途興建完成建物,嗣因配合政策需要將興辦之事業,委託民間經營,提供經管之國有土地及地上建物予受託者使用,倘經各公用財產管理機關擬具實施計畫,報請主管機關審核確為公共服務項目,且不涉及公權力行使,並徵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由主管機關核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