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辦理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業務,得免受土地法第31條所定林業用地最小單位面積限制
要旨
為辦理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業務,得免受土地法第31條所定林業用地最小單位面積限制
要旨
為辦理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業務,得免受土地法第31條所定林業用地最小單位面積限制
內容
為辦理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業務,各直轄市、縣(市)均得免受土地法第31條所定林業用地最小單位面積限制,准予辦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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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辦理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業務,得免受土地法第31條所定林業用地最小單位面積限制
為辦理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業務,得免受土地法第31條所定林業用地最小單位面積限制
為辦理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業務,各直轄市、縣(市)均得免受土地法第31條所定林業用地最小單位面積限制,准予辦理分割。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