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奉准徵收土地之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依照土地法第219條規定按原徵收價額收回土地之處理

發文機關 內政部發文日期 82 年 04 月 19 日

要旨

關於奉准徵收土地之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依照土地法第219條規定按原徵收價額收回土地之處理

要旨

關於奉准徵收土地之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依照土地法第219條規定按原徵收價額收回土地之處理

內容

依土地法第219條第2項規定,該管市、縣地政機關於受理申請收回土地如經查明合於同條第1項規定時,應層報原核准徵收機關核定,應無疑義。至市、縣地政機關於受理後,會同相關單位實地勘查,認與規定不符,擬駁回申請者,衡諸土地法第219條之立法意旨,仍應擬具處理意見,轉報原核准徵收機關核定。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關於奉准徵收土地之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依照土地法第219條規定按原徵收價額收回土地之處理由內政部於民國 82 年 04 月 19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