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0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市地重劃區內公私分別共有土地,公有持分部分土地分配之規定

會議日期 81 年 07 月 10 日

要旨

市地重劃區內公私分別共有土地,公有持分部分土地分配之規定

要旨

市地重劃區內公私分別共有土地,公有持分部分土地分配之規定

內容

市地重劃區內公、私分別共有土地之公有持分土地部分,除左列情形者外,可依規定辦理抵充或優先指配。

一、公私分別共有土地中私有持分部分應分配面積,未達或合併後仍未達最小分配面積標準二分之一,須與公有持分部分合併分配者。

二、公私分別共有土地上已有建築物無須拆除者。

三、抵繳稅款之公有持分土地。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市地重劃區內公私分別共有土地,…」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