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01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未涉及物權之公示性土地資料,不宜登載於土地登記簿

會議日期 86 年 03 月 20 日

要旨

未涉及物權之公示性土地資料,不宜登載於土地登記簿

要旨

未涉及物權之公示性土地資料,不宜登載於土地登記簿

內容

一、案經本部邀同法務部、省市地政機關研商,獲致結論如下:「在實施土地登記電腦作業之地區,有關未涉及物權之公示性土地資料,不宜登載於土地登記簿,宜研究建立於土地參考資訊檔,以便提供政府、機構及社會各界參考。有關土地參考資訊檔之資料建立範圍、維護、更新、安全、審查及收費等事宜,請內政部邀同有關機關人員專案研析。」

二、本案關於位在「○○市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開發要點」地區之原有合法建築物整建,於申辦建物第一次測量登記時,應否於登記簿圖狀加註事宜,經查非屬物權登記範圍,依上開會商結論不宜在登記簿圖狀加註。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未涉及物權之公示性土地資料,不…」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