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區分所有建物之基地全部融資設定抵押權,倘抵押權人同意減少抵押物擔保之所有權範圍較之減少之擔保債權金額與原擔保債權金額之比例二者均相當時,部分建物基地所有權人會同抵押權人申辦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得予受理
要旨
區分所有建物之基地全部融資設定抵押權,倘抵押權人同意減少抵押物擔保之所有權範圍較之減少之擔保債權金額與原擔保債權金額之比例二者均相當時,部分建物基地所有權人會同抵押權人申辦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得予受理
要旨
區分所有建物之基地全部融資設定抵押權,倘抵押權人同意減少抵押物擔保之所有權範圍較之減少之擔保債權金額與原擔保債權金額之比例二者均相當時,部分建物基地所有權人會同抵押權人申辦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得予受理
內容
本部82年12月17日臺82內地字第8213301號函,關於登記時應於其他登記事項欄加註「塗銷○○○所有權○分之○所擔保之抵押權」乙節,於實施地籍資料電子處理地區免於他項權利部之其他登記事項欄加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