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9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出租人能自任耕作者」之審核,得由申請人自行切結為之

會議日期 90 年 05 月 09 日

要旨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出租人能自任耕作者」之審核,得由申請人自行切結為之

要旨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出租人能自任耕作者」之審核,得由申請人自行切結為之

內容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9條第1項第1款,所謂不能自任耕作,係屬事實認定問題,最高法院51年臺上字第582號著有判例,故類此案件應由鄉(鎮、市、區)公所受理申請後,依具體事件實質審查認定;且為便利基層執行審查認定,「能自任耕作」之情形,得由申請人自行切結為之。相關權利義務人對鄉(鎮、市、區)公所之審查結果如有異議,應依司法院大法官59年4月17日釋字第128號解釋意旨,循行政訟爭程序請求救濟。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9條第1…」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