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9條第2項所稱自耕地,應以出租人所有者為限
要旨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9條第2項所稱自耕地,應以出租人所有者為限
要旨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9條第2項所稱自耕地,應以出租人所有者為限
內容
關於出租人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9條第2項規定為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申請收回與其自耕地同一或鄰近地段內之耕地自耕乙案,其自耕地之認定,應以出租人所有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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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9條第2項所稱自耕地,應以出租人所有者為限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9條第2項所稱自耕地,應以出租人所有者為限
關於出租人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9條第2項規定為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申請收回與其自耕地同一或鄰近地段內之耕地自耕乙案,其自耕地之認定,應以出租人所有者為限。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