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耕地所有權人死亡,依民法第1178條規定選定之遺產管理人,在公示催告期間,可將耕地出租,訂立三七五租約
要旨
耕地所有權人死亡,依民法第1178條規定選定之遺產管理人,在公示催告期間,可將耕地出租,訂立三七五租約
要旨
耕地所有權人死亡,依民法第1178條規定選定之遺產管理人,在公示催告期間,可將耕地出租,訂立三七五租約
內容
繼承開始時,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由親屬會議選定遺產管理人,該項遺產管理人對遺產得為必要之處置,如遺產為耕地時,管理人訂立出租契約,自無不可(參照民法第1178至1179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