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提起撤銷決議之訴之原告在起訴時須具有股東身分
要旨
提起撤銷決議之訴之原告在起訴時須具有股東身分
出處
最高法院五七年臺上字三三八一號
主管法規
公司法
內文
股東會之召集程序或其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時,股東得自決議之日起一個月內,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固為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所明示,然既謂股東得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則提起撤銷決議之訴之原告,在起訴時須具有股東身分,其當事人之適格,始無欠缺。(最高法院五七年臺上字三三八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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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撤銷決議之訴之原告在起訴時須具有股東身分
最高法院五七年臺上字三三八一號
公司法
股東會之召集程序或其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時,股東得自決議之日起一個月內,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固為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所明示,然既謂股東得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則提起撤銷決議之訴之原告,在起訴時須具有股東身分,其當事人之適格,始無欠缺。(最高法院五七年臺上字三三八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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