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司除依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規定以保證為業務者外,不得為任何保證人。違反此項規定,保證契約無效
要旨
公司除依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規定以保證為業務者外,不得為任何保證人。違反此項規定,保證契約無效
出處
最高法院七十二年度台上字第四四二五號
主管法規
公司法
內文
公司除依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規定以保證為業務者外,不得為任何保證人,公司法(舊)第十六條第一項定有明文。本件被上訴人華中公司,係從事營造業,上訴人復已陳述華中公司非從事保證業務。是則縱如上訴人主張,華中公司應邀為陳某之連帶保證人屬實,亦係違反前述公司法之規定,此項保證契約應屬無效。
(最高法院七十二年度台上字第四四二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