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因其處分對象為鄉鎮市法人,係屬自治團體之公法人,不宜認定為工商廠、場予以處罰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文日期 82 年 05 月 08 日內文全文內容:因其處分對象為鄉鎮市法人,係屬自治團體之公法人,不宜認定為工商廠、場予以處罰。附件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行政函釋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