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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執行公私場所周界空氣污染物採樣檢測或臭味判定時,其採樣點或判定點應能合理判定污染物係由欲測之公私場所所排放,並應詳細記載或繪製相關位置及風向圖並註明臭味之性質(如臭蛋味、魚腥味等),以免徒生爭議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文日期 84 年 03 月 01 日

內文

全文內容:執行公私場所周界空氣污染物採樣檢測或臭味判定時,其採樣點或判定點應能合理判定污染物係由欲測之公私場所所排放,並應詳細記載或繪製相關位置及風向圖並註明臭味之性質 (如臭蛋味、魚腥味等) ,以免徒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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