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查「廢棄物中碳、氫、硫、氧、氮元素含量檢測方法-元素分析儀法(NIEAR409.21C)」適用於廢棄物乾基碳、氫、硫、氧、氮元素之組成百分比分析,而生煤中含硫分檢測係檢測生煤商品之成分,並不適宜以本檢測方法執行檢測,亦即以此方法檢測結果,不宜作為行政處分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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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查「廢棄物中碳、氫、硫、氧、氮元素含量檢測方法-元素分析儀法(NIEA R409.21C )」適用於廢棄物乾基碳、氫、硫、氧、氮元素之組成百分比分析,而生煤中含硫分檢測係檢測生煤商品之成分,並不適宜以本檢測方法執行檢測,亦即以此方法檢測結果,不宜作為行政處分之依據。
另中華民國國家標準已訂定「煤炭及焦炭之總硫分定量法(艾席卡氏法)」(總號:10826 ,類號:M3145 )及「煤炭及焦炭之總硫分定量法(高溫燃燒法)」(總號:10827 ,類號:M3146 ),依法執行生煤中含硫分檢測,建議依上述二種中華民國國家標準檢驗方法執行檢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