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2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第2款所稱「事實發生」時間點之認定,係以進行污染防制設備安裝作業之起始日起算,本署業於95年11月9日以環署空字第0950089454號函釋在案,請依前揭函釋內容辦理

會議日期 95 年 11 月 24 日

內文

全文內容:有關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 23 條第 1 項第 2 款所稱「事實發生」時間點之認定,係以進行污染防制設備安裝作業之起始日起算,本署業於 95 年 11 月 9 日以環署空字第 0950089454 號函釋在案,請依前揭函釋內容辦理。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有關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