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4款規定執行疑義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文日期 96 年 03 月 08 日

內文

全文內容:水污染防治法第 73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執行疑義。

事業於 1 年內第 2 次限期改善期限內,其水質經採查驗更為惡化,仍於第 2 次限期改善期間內,尚非水污染防治法第 73 條第 1 項第 4款後段所稱「仍繼續違反本法規定者」。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4款規定執行疑義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民國 96 年 03 月 08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