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水污染防治法第63條復工(業)之適用規定
要旨
有關水污染防治法第 63 條復工(業)之適用規定,請查照。
內文
主 旨:有關水污染防治法第 63 條復工(業)之適用規定,請查照。
說 明:一、查該條文之立法意旨,係針對經主管機關處停業、停工者,及經主管機關命限期改善而自報停工(業)者。
二、事業若無經主管機關處分,而係因景氣不佳或其他等因素,自報停業、部分或全部停工者,不適用水污染防治法第 63 條之復工(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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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水污染防治法第 63 條復工(業)之適用規定,請查照。
主 旨:有關水污染防治法第 63 條復工(業)之適用規定,請查照。
說 明:一、查該條文之立法意旨,係針對經主管機關處停業、停工者,及經主管機關命限期改善而自報停工(業)者。
二、事業若無經主管機關處分,而係因景氣不佳或其他等因素,自報停業、部分或全部停工者,不適用水污染防治法第 63 條之復工(業)規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