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某畜牧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分場間廢水輸送渠道之使用疑義乙案
要旨
某畜牧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 分場間廢水輸送渠道之使用疑義乙案,復如 說明,請查照。
內文
主 旨:某畜牧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 分場間廢水輸送渠道之使用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本案之畜牧企業分場產生廢水以自設之輸送渠道收集至另一分場處理,尚無涉及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辦法第 14 條第 5 款「放流水排入專用雨水下水道、灌溉渠道或私有水體」規定情形。另同辦法第 14 條第 10 款規定水措設施設置於他人土地者,須取得該土地所有人或管理人同意文件影本,本案於未登錄土地上構築廢水輸送設施,建議洽所在地地政機關儘速確認其所有權歸屬,以利判定是否適用該規定。

